2018年4月24日 星期二

路霸排除 - 佔用道路

親愛的網友,您好!
   首先感謝您持續對本府施政的關心與建言!高雄市政府向來十分重視人民陳情及施政建議,
 對於您的提議內容,在此先提供本階段辦理情形,我們仍積極持續處理您的案件,
 預計於2018-05-02前會再回復您最新的辦理情形,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來文者:Email:
來文日期2018-03-26案件編號B-493665
承辦人陳佳禾承辦人電話7242680
案件類別路霸排除 - 佔用道路
您的來信內容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交岔路口十公尺臨時停車,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每週一晚上前鎮區一德夜市,一德路和復興路口四個轉角,全部都是攤販占用營業(附照片),影響車輛通行安全,已經打過無數次1999,復興派出所是否有善盡職責?若持續怠忽職守不處理,將收集證據,投書警政署。
我們的處理結果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何明洲敬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