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一德夜市可延後熄燈?葉匡時:沒這回事 (2019-11-12 15:57)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160216
2019-11-12 15:57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即時報導

高雄一德夜市(勞工夜市),依「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落日條款,11日將熄燈,但有人說「審查期間60天內不會被強制撤離」,但副市長葉匡時否認說,一德夜市必須在落日前就提出來,能符合要件的話,可以有30天審查輔導等,但它並沒有符合要件,所以下周一定會取締。

葉匡時說,市府還是會照落日條款,昨天就是最後一天了,雖然一德夜市昨有提出申請,但是據了解,它的要件並不完整,所以從今天開始,所有的非法攤集場,市府都是會加強開單取締,一德夜市也不會例外,所以下周一,一定會加強來開單取締。
對於60天在審查期間不會被撤離的說法,葉匡時說,沒有這回事,它必須是在落日之前就提出來,而且能符合要件時,可以有30天讓它審查輔導等,但是事實上,它並沒有符合要件,所以下周一市府一定會取締。

勞工夜市撤攤 警展開掃蕩


中國時報

柯宗緯 、高雄

高市勞工夜市11日正式走入歷史,警方加強取締掃蕩不法擺攤。(柯宗緯攝)
高市勞工夜市11日正式走入歷史,警方加強取締掃蕩不法擺攤。(柯宗緯攝)
高市30多年歷史的勞工一德夜市,未趕上「日落條款」期限前,申請通過就地合法,11日確定走入歷史。外傳夜市管委會遞交申請案給高市府,審查期60天內不會被強制撤離,但經發局打臉說,大限已過將依法行政,轄區警方也將加強取締。
勞工夜市300多家攤商占地擺攤,造成噪音、環境汙染,近日地方住戶更向副市長葉匡時陳情。高市府7年前訂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對未經核准設置道路上既有攤集場,必須於申請期限7年內,以管委會組織名義提出申設,獲住戶同意後才可繼續營業,但11月12日大限之日已屆,勞工夜市仍未走完法定程序。
勞工夜市管委會發言人曾燊堯指出,已趕在11日落日條款到期前,將送審門檻的居民同意書送到經發局備查,在審查期間60天內不會被強制撤攤,希望這個30多年歷史傳統夜市能得以生存,延續高雄人回憶,繼續分享平價美食,與在地居民和平共處。
不少夜市攤販也掛起布條「高雄不是無情ㄟ城市」、「賺吃人賺小錢,拜託呼阮活下去」。鞋攤老闆陳鳳山表示,靠擺攤養活一家四口,「我們是弱勢團體,如果可以就地合法就好」,也可帶動地方觀光,就算下周禁止擺攤,還是會來,不然怎麼生活?被趕再打算吧!
經發局副局長高鎮遠強調,沒展延60天這回事,這是對於法令的誤解,落日條款規定清楚須在7年內完成合法申請,這60天是包括在7年之內。換言之,現行法令未修正之前,就不是合法攤販集中場。
轄區前鎮警分局長林新晃指出,警察局配合高市府,取締力度會加強,依法告發、還路於民,以優勢警力採取連續告發手段,根除長期占道行為。前晚也派29名警力掃蕩取締,共開出54張罰單,下周若再有違規擺攤,搞不好要開100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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