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

#303 惡質一德夜市擾居民

建議(檢舉)內容
案件編號 A-TB-2017-75114日期 2017-09-11
地點 前鎮區一德夜市
內容 渠反映下列事項:
一、陳情人表示針對有燒烤及油炸攤販,每逢營業期間便會油煙逸散,導致附近住戶須緊閉門窗,另表示攤販使用擴音器叫賣聲響致噪音,影響附近住戶生活品質,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環保局)
二、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營業後,便會伴隨而來民眾喧嘩聲及攤販叫賣聲,導致影響附近住戶安寧,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三、陳情人表示該處攤販違規佔用兩側道路以及停車格遭佔用之情事,嚴重影響交通,望請局處加強取締,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四、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營業後,便會有許多民眾前來,導致機車隨意停放,造成交通亂象及影響通行,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1完成日期 20170918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反映陳情案,本局派員實地勘查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回覆您處理結果。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8完成日期 20170927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2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於線上即時服務系統陳情案件(@B10、@G9、@G8、@C1),本局查處結果敬覆如下: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25日21時30分前往稽查,稽查之攤販為康師傅鮮手炸物、籃球攤: (1)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促請業者注意防範 。(2).稽查當時,該店營業中,現場人聲鼎沸,不易量測音量,業者自行調降擴音器設備音量,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擴音器設備致噪音情事;仍促請業者注意防範,倘有發現明確污染事實,將依法查處。(3). 稽查當時,於一德夜市內巡查,現場未發現有民眾亂丟垃圾、打翻飲料、便溺、嘔吐之環境髒亂情事,亦未發現攤販將清洗污水排入水溝,導致惡臭及孳生蚊蟲之情事,夜市管理委員會表示有定期進行水溝沖吸作業 。 倘您對本案處理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局專線(07-8023633分機16承辦人:林麟易),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府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2完成日期 20170919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周鄭永康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9完成日期 20170928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2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周鄭永康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6年9月11日向高雄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的反映案,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敬復如下: 一、本案經該分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查處,已由派出所派員前往告發並立即要求改善在案,另責由轄區派出所持續加強佔道行為稽查、取締工作,以維護交通暢通及安全。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承辦人:警員周鄭永康 聯絡電話:07-724268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何明洲 敬復
附加檔案 無附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