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

#302 惡質一德夜市擾居民

建議(檢舉)內容
案件編號 A-TB-2017-75097日期 2017-09-11
地點 前鎮區一德夜市
內容 渠反映下列事項:
1.該路段長期皆有攤販違規佔用道路營業與前往逛夜市之民眾皆會隨意將機車停放於周邊住家門前或巷子,導致居民車輛進出不便,恐影響救災車輛進入且逛夜市民眾喧嘩聲、攤販叫賣聲及晚間00至01點收拾作業聲響妨礙安寧,建請查處不需電覆陳情人。(警察局)
2.該夜市燒烤與販售油炸食物攤販烹煮食材時油煙逸散,導致該路段皆會有油煙異味空污,建請查處不需電覆陳情人。(環保局)
3.該夜市設攤之攤販於結束營業後,將汙水直接倒入排水溝內及地面均會殘留許多油漬、打翻飲料等殘渣,導致水溝內佈滿油塊及環境髒亂、惡臭,間接孳生蚊蟲;另有民眾隨地便溺,影響附近住家生活環境,建請查處不需電覆陳情人。(環保局)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1完成日期 20170918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反映陳情案,本局派員實地勘查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回覆您處理結果。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8完成日期 20170927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2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於線上即時服務系統陳情案件(@B10、@G9、@G8、@C1),本局查處結果敬覆如下: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25日21時30分前往稽查,稽查之攤販為康師傅鮮手炸物、籃球攤: (1)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促請業者注意防範 。(2).稽查當時,該店營業中,現場人聲鼎沸,不易量測音量,業者自行調降擴音器設備音量,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擴音器設備致噪音情事;仍促請業者注意防範,倘有發現明確污染事實,將依法查處。(3). 稽查當時,於一德夜市內巡查,現場未發現有民眾亂丟垃圾、打翻飲料、便溺、嘔吐之環境髒亂情事,亦未發現攤販將清洗污水排入水溝,導致惡臭及孳生蚊蟲之情事,夜市管理委員會表示有定期進行水溝沖吸作業 。 倘您對本案處理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局專線(07-8023633分機16承辦人:林麟易),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府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2完成日期 20170919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周鄭永康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919完成日期 20171002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2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周鄭永康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何明洲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1002完成日期 20171019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3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周鄭永康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6年9月11日向高雄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的反映案,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敬復如下: 一、本案經該分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取締,已由轄區派出所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在案,另責由轄區派出所持續加強該處違規行為之稽查、取締工作,以維護交通暢通及安全。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本案承辦人:警員周鄭永康 聯絡電話:07-724268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何明洲 敬復
附加檔案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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