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知名一德路周一夜市 違法擺攤多年下月11日熄燈
高雄知名一德勞工夜市,因違法擺攤多年,屢遭居民檢舉,市府啟動落日條款,確定11月11日走入歷史。高市府表示,這是7年前高雄市議會的決議,給夜市7年緩衝期,以取得屋主、地主同意,繼續經營,但夜市一直沒辦法取得,市府尊重議會決議,必須依法行政。
一德勞工夜市位在高雄市一德路上,橫貫林森、復興、民權等路,經常人潮滿滿,但也造成居民困擾,居民抱怨遭夜市在家門口違法擺攤,噪音、環境、交通都受影響。
如今確定在11月11日關閉,高雄市經發局表示,市府2012年11月12日制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輔導攤商申設及加強攤集場管理委員會的自主管理能力,對於未經核准設置的道路上既有攤集場,於申請期限7年內以管理委員會組織名義提出申設,獲得同意後可繼續營業。
經發局表示,尚未經核准設置的道路上既存攤集場,應盡速籌組自主管理組織,做好自主管理及敦親睦鄰工作,並於11月11日前依法向經發局提出籌設申請資料。
另為了避免對攤販生計造成衝擊,經發局也將提供閒置市場用地,或鼓勵民間團體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提出規畫設置道路範圍外的攤集場供攤商使用,同時輔導道路上攤商進駐高雄市合法公有市場或攤集場營業,以維法制及攤販生計。
副市長葉匡時上午受訪表示,一德勞工夜市收攤,是高雄市議會在7年前的一個重要決議,當時希望所有攤商要取得屋主、地主的同意,讓他們繼續經營,市議會也給這些攤商7年的緩衝期,來想辦法取得屋主、地主的同意,但一德夜市至今仍沒有辦法取得。
葉匡時說,市府尊重市議會的決議,很多議員、當地居民也認為,他們要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所以夜市必須要關閉,市府會協助攤商到其他夜市或地方安置。
經發局表示,會輔導攤商到合法的攤販集中場或市場,如有民間土地可供設置合法的攤販集中場,也是可以申請繼續經營的地點。
經發局也強調,這是7年前市議會的決議,市府須依法行政,希望攤商把握11月11日前,加速整合,看要籌組合法組織並取得屋主、地主同意,就地合法,或接受經發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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