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281 惡質一德夜市擾居民

建議(檢舉)內容
案件編號 A-TB-2017-44495日期 2017-06-05
地點 前鎮區一德路(一德夜市)
內容 渠反映該處每逢星期一便會有攤販於道路兩側設攤,說明事項如下:
一、陳情人表示該處攤販違規佔用兩側道路,倘若此路段居民發生緊急事態,恐造成救護車及消防車無法進入,導致延誤救援時間,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二、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營業後,便會有許多民眾前來,導致機車隨意停放,造成交通亂象及影響通行,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三、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營業後,便會伴隨而來民眾喧嘩聲及攤販叫賣聲,導致影響附近住戶安寧,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四、陳情人表示針對有燒烤及油炸攤販,每逢營業期間便會油煙逸散,導致附近住戶須緊閉門窗,造成困擾,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環保局)
五、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營業後,時常有逛夜市民眾亂丟垃圾、翻倒飲料杯及亂吐檳榔渣,甚至有民眾隨意便溺,導致翌日便會產生惡臭,造成環境髒亂,且孳生許多蒼蠅,盼請單位研擬辦法改善,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建請查處不需電覆。(環保局)
六、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營業期間及打烊後,皆會將污水或油污傾倒於排水溝內,導致堆積成油塊,造成孳生蚊蟲,建請查處不需電覆。(環保局)
七、陳情人表示每逢攤販收攤時,鐵架碰撞聲及貨車來回行駛聲,導致妨礙安寧,建請查處不需電覆。(警察局)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06完成日期 20170613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反映陳情案,本局派員實地勘查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回覆您處理結果。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13完成日期 20170627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2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於線上即時服務系統陳情案件(@C1、@B10、@G9),本局查處結果敬覆如下: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6日16時25分前往稽查,稽查之攤販有叫賣攤、黎品豆乳雞、大犇牛排、及陳胖子夯肉,其狀況依序如下: 1.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現場人潮眾多,聊天聲音過大,且無覓得合適量測地點,仍促請業者於晚上十點後不得使用擴音設備,並促請夜市管理人加強管理。 2.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設有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及油煙收集桶,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且未發現環境髒亂情事,仍促請業者加強防範。 3. 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設有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及油煙收集桶,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現場周界巡查亦未有環境髒亂情事,仍促請業者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4. 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設有2台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其設備正常運作中,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亦未有環境髒亂情事,仍促請業者注意防範。 倘您對本案處理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局專線(07-8023633分機16承辦人:林麟易),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府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06完成日期 20170613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13完成日期 20170627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2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27完成日期 20170705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3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6年6月5日所陳情之案件,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情形敬復如下: 一、有關您所反映攤販占道之情事,經本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派員前往查處,已針對上述違規開立違反道路交道管理處罰條例在案。 二、若您發現該處仍有違規情事,為把握處理時效,建議您撥打110電話或(07)7242372前鎮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當立即派員竭誠為您服務。 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家欽敬啟
附加檔案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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