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288 惡質一德夜市擾居民

建議(檢舉)內容
案件編號 A-TB-2017-40585日期 2017-05-22
地點 前鎮區一德路上
內容 渠反映該路段固定於星期一下午16點至凌晨2點有夜市設攤,以下事項反映:
1.該處常有攤販違規占用道路營業,除影響住戶進出外,亦擔憂影響救護車輛通行,建請查處。(警察局)
2.該處常有前往逛夜市之民眾隨意停放車輛,導致影響住戶進出,建請查處。(警察局)
3.該處因逛夜市民眾及業者喧嘩,導致影響住戶安寧,建請查處。(警察局)
4.該夜市於營業時間內,因有部分業者使用擴音設備促銷,音量過大致噪音,已影響附近住戶休憩,建請查處。(環保局)
5.該處常有逛夜市民眾亂丟垃圾、翻倒飲料杯,導致翌日便會產生惡臭,甚至有民眾隨意便溺,造成髒亂產生,建請查處。(環保局)
6.該夜市於營業時間內,因有多間燒烤及油炸業者未妥善處理油煙,造成油煙逸散、空氣污染,建請查處。(環保局)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522完成日期 20170531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寄您反映陳情案,本局派員實地勘查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覆您處理結果。 敬祝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531完成日期 20170613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2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反映陳情案,本局派員實地勘查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回覆您處理結果。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13完成日期 20170627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室 環境稽查科南區隊
序號 03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林麟易承辦人電話 8023633#16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於線上即時服務系統陳情案件(@C1、@B10、@G9),本局查處結果敬覆如下: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6日16時25分前往稽查,稽查之攤販有叫賣攤、黎品豆乳雞、大犇牛排、及陳胖子夯肉,其狀況依序如下: 1.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現場人潮眾多,聊天聲音過大,且無覓得合適量測地點,仍促請業者於晚上十點後不得使用擴音設備,並促請夜市管理人加強管理。 2.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設有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及油煙收集桶,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且未發現環境髒亂情事,仍促請業者加強防範。 3. 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設有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及油煙收集桶,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現場周界巡查亦未有環境髒亂情事,仍促請業者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4. 稽查當時該攤營業中,設有2台靜電式油煙處理設備,其設備正常運作中,於周界巡查未發現明顯油煙逸散致空污情事,亦未有環境髒亂情事,仍促請業者注意防範。 倘您對本案處理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局專線(07-8023633分機16承辦人:林麟易),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府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蔡孟裕 敬上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523完成日期 20170601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1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01完成日期 20170614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2管制別 繼續管制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之事項,已交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辦理中,俟處理完竣後,我們將會再詳細回復您處理結果。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敬覆
附加檔案 無附件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70614完成日期 20170628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3管制別 解除管制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7242680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6年5月22日寄給市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敬復如下: 一、本案經該分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查處,現場違規之情事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在案。 二、台端如再發現類此問題,為把握處理時效,請直撥打「110」或07-7242372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將立即派員竭誠為您服務。 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陳家欽 敬復
附加檔案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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