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

#35 call 1999 高市 經發局 前鎮警分局 一德路違法夜市 你們還在敷衍了事處理嗎?

建議(檢舉)內容
案件編號 A-TB-2016-8624日期 2016-02-01
地點 前鎮區一德路上(介於民權二路至林森三路之間)
內容 渠反映該路段於02月01日有擺設夜市攤販,於晚間19時30分至21時30分之間,陳情人多次違規佔用道路案件,然未見復興派出所派員到達現場或已抵達處理攤販有離去之狀況,質疑公權力不彰,建請查處。陳先生
處理情形
分文日期 20160202完成日期
承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科室 交通組
序號 01管制別 案件處理中
承辦人 朱建銘承辦人電話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案件處理中
附加檔案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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