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

#45 call 1999 鴕鳥心態 對一個定期的夜市不定期取締 是給他們來課稅金的感覺嗎?

高雄市市長信箱處理小組 mayor@kcg.gov.tw

2月5日 (4 天前)
寄給 

 親愛的網友,您好!
    首先感謝您持續對本府施政的關心與建言!高雄市政府向來十分重視人民陳情及施政建議,
 為加強為民服務的品質,當您看完回覆內容後,請針對「市長信箱」的回覆內容填寫問卷,
 作為市府做進一步追蹤及滿意度評估,以了解該信箱是否發揮其積極功能。
來文者:宋先生Email:labormarket1@gmail.com
來文日期2016-02-01案件編號B-410422
承辦人朱建銘承辦人電話7242680
案件類別非屬前述各類的其他事項 - 其他
您的來信內容
陳菊市長,居民的聲音,您聽到了嗎?
我們的處理結果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5年2月1日所陳情之案件,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情形敬復如下:
一、有關您所反映攤販占道之情事,經本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派員前往查處,已針對上述違規開立違反道路交道管理處罰條例在案,並不定期派員前往取締勸導。
二、本分局於105年2月5日高巿警前分字第10570386200號函回復。
三、若您發現該處仍有違規情事,為把握處理時效,建議您撥打110電話或(07)7242372前鎮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當立即派員竭誠為您服務。
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家欽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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