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復興路派出所警察有來開單
怎麼開呢?
攤販說警察看攤位大小開單,大攤$1200,小攤3攤平分$1200
攤販說:警察說2月底就不能擺了(我們就繼續看下去...)
有開單,整條路還是擺滿攤販
這是開個心酸?開個給長官交待?開個沒有瀆職?開個沒有怠忽職守的嗎?
復興路派出所 你要不要問一下別人怎麼處理大統五福店的?(以下有資料給你們看)你們要不要回去再復習一下法規?「沒入攤棚或攤架等物品」看到了嗎?
復興派出所開個單就走,是讓攤販們繼續擺攤把$1200再賺回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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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察機關或各鄉(鎮、市)公所執行勤務時發現攤販違規擺設時,警察人員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0款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告發,攤棚、攤架沒入之。
(二)員警執勤時應注意態度及執勤技巧,避免與民眾引發不必要之爭議,員警舉發道路交通違規通知單時,沒入攤棚或攤架等物品,應於代保管物件欄填寫攤棚、攤架沒入,並將全案移送分局交通裁決,不能填寫查扣等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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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工處動員拆除五福二路人行道攤販,還路於民 (4/7/2013)
大統百貨五福店於五福二路人行道違規擺設25個臨時攤販,嚴重影響民眾通行權益,養工處於昨日(4月6日)晚間接獲通報後立即通知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0款至現場開單處罰,養工處也立即動員23人及2輛工程車並配合警方於今天(4月7日)早上8時執行拆除帳棚工作,整個拆除工作於上午10時完成,同時也要求大統百貨五福店不得在於人行道上設置臨時攤販。
養工處呼籲民眾勿於人行道擺攤或擺放關東旗,否則為了維持民眾通行權益,養工處會立即會同警方執行拆除工作,保持市容整潔及民眾行的安全。
發布單位:四維養護工程隊
聯絡電話:07-342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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